300亿减负空间:输配电改利好企业

发布时间: 2016-03-30 作者: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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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配电价改革正在结出果实,在明年覆盖全国后,有望在更大范围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
  国家发改委在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在会上接受媒体提问时称,输配电价改革力争2017年扩大到全国。
  国家发改委统计数据显示,参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到55.6亿元。“在电改推动的市场化进程中,因为总体供需环境宽松,通过市场交易、直供电等,电价还有下调空间,释放的红利还将更多。”有能源官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这些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张满英说。而按照试点5省区55.6亿元的降价空间计算,全国推行输配电价改革在输配电环节至少能压缩出超过300亿元的降价空间。
  去年剔除“无关成本”160亿元
  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发改委不久前下发的《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称,要“进一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通知》明确,2016年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输配电价改革最先在深圳、蒙西试点,2015年第一次扩容到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今年进一步扩容到上述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根据国家发改委昨日的介绍,目标是在2017年输配电价改革覆盖全部省级电网。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施子海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电力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推进市场化。输配电价改革就是“管住中间”的关键改革措施,目的是转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打破电网在“买电”和“卖电”两头的“双重垄断”,为电力价格市场化奠定基础。
  事实上,电网企业主要通过收取“卖电”和“买电”的“差价”获取利润,改革后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收取“过网费”。换言之,改革就是要管住中间这部分“过路钱”,利用成本监审等措施,去掉与输配电环节无关的成本,最终核定输配电价水平。
  当被问及输配电价改革“目前取得了哪些进展”时,张满英昨日称,通过交叉监审,去年剔除或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成本约160亿元,试点的五个省区核减比例平均约16.3%,核减后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
  那么,如何理解电网企业的定价成本?这与人们熟知的企业会计成本又有何不同?
  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助理、教授张粒子昨日称,电网企业的定价成本,其实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办法,核定电网企业用于输配电服务的合理费用。
  “两个关键词,第一个是用于输配电服务的,第二个是合理的费用。”张粒子说,“与电网企业的会计成本的主要区别,第一个就是严格与输配电服务相关,与输配电服务不相关的成本要剔除掉,不能放在定价成本里用于定价;第二个是进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该符合输配电服务的需求,不符合需求的也要从定价成本里剔除;第三个是影响定价成本的系数和经济参数,要符合行业的标准或者是公允的标准,这是定价成本与会计成本最主要的区别。”
  有利于企业减负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称,电改并没有,也不应设置降低电价的目标。但是价格领域的输配电价改革,通过新的方案核定输配电成本,客观上将挤出电网企业原有不相关的成本,降低输配电价格,为下游电价下调留出空间。施子海昨日就称,去年试点的5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到55.6亿元。
  “这55.6亿元不是说已经实现降价的规模,而是通过成本监审,输配电环节有这样的空间可以降价。”开篇所述能源官员对《第一财经日报》分析称,“通过正在推动的市场化交易实现的电价下降不在这个范围内,以市场化交易、直供电等形式降价空间还是很大。”事实上,今年以来重庆、广东的售电侧改革通过市场交易电力,也降低了电价。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负担有望减轻。比如云南铝业就从中尝到了甜头,2015年集团用电量超过160亿千瓦时,由于参与电价改革和市场化交易,电价从政府核定的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0.51元降到0.36元,电费节省了14亿元。
  而据本报记者了解,云南的输配电成本监审针对电网企业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做法进行了调整,整个云南电网监审之后核减下来的成本达到了43亿元。
  不过也有民营企业人士表示,从输配电价改革中获益更多的是国企,民企用电大户不知道怎么参与,很难进入到受惠的行列,很想通过参与改革降低电力成本。
  深圳样本
  其实早在2015年第一次扩容到五省区前,2014年深圳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就已“破冰”。
  2015年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深圳改革试点首个监管周期(3年)的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已获批复。这标志着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段,是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
  根据国家发改委当时的预测,深圳2015年~2017年销售电量分别为778.45亿千瓦时、811.02亿千瓦时和846.71亿千瓦时,输配电价水平比2014年实际水平每千瓦时低1分多钱。
  而本报记者从深圳供电局官网公布的数据了解到,深圳供电局2015年累计供电量778.96亿千瓦时。记者按此计算,2015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水平为每千瓦时0.1435元,比2014年的每千瓦时0.1558元下降0.0123元,这意味着深圳供电局因输配电价降低减少了高达9.58亿元的收入。
  根据进一步计算,2016年和2017年,深圳供电局因输配电价降低而减少的收入将分别为10.1亿元和11亿元。也就是说,2015年~2017年,深圳供电局在3年里由此减少的收入一共高达30.68亿元。
  作为制造业大省,广东的制造业企业成本中,电价占有不可忽视的比重。深圳供电局在2015年~2017年因电网输配电价降低而减少的30.68亿元收入,最终会传导到当地企业的电价成本上。也就是说,当地企业的用电成本将得到实实在在的降低。
  “这对个别企业(用电量相对大的企业)有点感觉。”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大地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但考虑到深圳的制造业企业太多了,这30.68亿元平摊到每一个企业身上毕竟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