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锡培:个税改革应因地制宜

发布时间: 2018-07-06 作者: 李正豪   点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个税草案”)6月29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数据显示,征求意见的第一天,就收到超过2万条社会意见。截至2018年7月3日晚间,已收到42719条社会意见,而此时距离截止日期7月28日还有20多天。

  围绕个税草案的各种焦点问题,社会各方都在发出声音。比如,围绕个税起征点的问题,福耀玻璃创始人曹德旺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按照通货膨胀的比例来算,现在(个税)的起征点应该是3万元。”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此前也公开表示,个税起征点应提高到1万元。

  7月5日下午,远东控股集团创始人、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蒋锡培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对个税改革草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其中,对起征点的问题,蒋锡培明确表示:“现在3500元的起征点太低了,没有考虑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我认为,起征点应该至少提高到7000元以上,至于具体应该是8000元、9000元还是1万元,相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拿出最合适的方案。”

  实际上,设置个税起征点,是为了保障普通民众的基本生活。因此一直以来社会上就有一种声音,个税起征点应该因地制宜、因城制宜,比如一线城市的生活成本居高不下,应该区别对待。对此,蒋锡培也表示:“我国省份比较多,不同区域之间存在很大差异,个人起征点的设置应该考虑区域差异、城市差异。”

  此次个税改革草案的另一个焦点问题,就是最低边际税率、税档级距及最高边际税率的问题。对此,蒋锡培认为,应该提高最低边际税率、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减少税档并且扩大级距。蒋锡培建议,在7000元起征点的基础上,0.7万~2万元的部分税率5%;2万~4万元的部分税率10%;4万~6万元的部分税率15%;6万~8万元的部分税率20%;8万~10万元的部分税率25%;10万元以上的部分税率30%。

  蒋锡培认为,中国内地的税改应该比照美国或者是中国香港的做法及边际税率。“美国特朗普税改法案已经将企业所得税从35%降低到20%,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2万美元,并将个税税率从7档简化到4档;中国香港2018年薪俸税的边际税阶由4.5万港元增加到5万港元,边际税率分别调整到2%、6%、10%、14%、17%;新加坡的个税边际税率仅为0%~22%,是个税税率最低的国家之一。”

  在个税征收方式上,蒋锡培认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征收方式,比现在的个人征收更加合理。当然,也需要考虑到区域特点和城市特点,征收方式改革也不宜一刀切。”

  尽管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是个税改革的大方向,但业界普遍认为,此种征收方式在执行时会遇到一些难题。对此,蒋锡培认为,如果以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平均工资性收入水平作为参考标准,很多难题就会迎刃而解。

  蒋锡培表示,个税改革的总体目标应该是:“与我国当前的物价水平及发展趋势等相适应,有助于促进消费能力、拉动内需增长,有利于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同时有利于各行各业的企业找得到、留得住优秀人才,提升企业和国家的整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