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举行二〇二四年度旅游招标。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具体招标线路、要求及报价详见附件。
2、投标方必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的国家旅游资质。若无相关证明,将作废标处理。
3、投标方在投标前要仔细阅读招标规定及要求,并仔细看清标书各行程(包括火车/飞机起始地点),由投标方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报价失误,与招标方无关。
二、开标与评标:
本次旅游招标由我公司组织评标小组参加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考虑报价、行程安排合理、同类项目业绩好、企业信誉好的中标,对于明显高于市场价的都将作为废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招标方对投标书中不明确的问题可以向投标方进行询标,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记录,经双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评标小组在认真分析投标文书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确定中标方,并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付款方式:
旅游费用在旅游结束(无违约、质量投诉且价格无争议)后,中标方开具全额发票,招标方在收到发票和党工群团部验收合格单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四、违约责任:
1、中标方应自收到招标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日之内到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于中标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或者合同签订后中标方违约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方资格,同时招标方将另行招标,产生差价由违约方承担。
2、中标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列明的要求进行实施,报价后不得随意降低标准,若中标方未能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实施,或一条线路中有参加旅游人员5人以上投诉,招标方在根据多方面调查实情且确认属实,每核实一例扣除投标方应付款项中的1000元。并将不达标项记录在案,在下年度的旅游招标评审中扣除一定分值。
3、如有路线变更、调整等情况,中标方需在出游前5天内告知招标方党工群团部,在得到招标方党工群团部书面认可后,方可按调整方案实施并及时报采供中心备案;如中标方在未通知招标方任何部门,私自更改线路的,一经查实,境内游承担违约金5万元。
4、在整个旅游实施过程中,招标方指定党工群团部及采供中心为联络部门,中标方如有任何线路变更、景点调整等其他问题,只允许与指定联络部门联系,不得私自联系其他部门或出游的个人,如发现私自联系出游个人且造成影响的,考核中标方1000元/次。
5、中标方在旅游中不得强制消费,如中标方私自增加购物次数,一经发现并确认属实,考核中标方5000元/次。
五、具体人数、要求:
A、人数
《每次30人左右(视报名人数有所调整)》
B、要求
1、每人每天矿泉水一瓶(大瓶装550ML);
2、境内游中餐标准不低于50元/人;境外游按照8菜一汤来提供。
3、旅行社提供导游一名/每车;
4、本次报价需包含税金、签证导游全陪、所列游览景点全部门票及索道、电瓶车及火车站来回接送费、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保险等等费用;
5、出发地点:远东控股集团门口集中出发,送至机场/车站;
6、长线游购物上限2~3次。全程不得有强制性消费或变相加价,不得因游客不购物而降低服务标准;
7、住宿为挂牌四星(特殊地区要求准四标准)。
备注:小孩另报价,含(意外保险、旅行社责任险、餐)。
六、旅游路线:
七、发标、截标时间:
发标地点:采供中心
标书递交地点: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29号三楼采供中心,葛倩 18861775770
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中午12.00
标书请投标方自行全部打印出来后报价,需加盖公章(未加公章的标书视为废标),并于规定时间前送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采供中心。如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作为废标处理,一切责任由投标方自负。
七、其他事项:
1、如有超过招标报价范围的新增费用项目需在费用产生前,提前告知采供中心,并得到采供中心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否则招标方有权不予结算。出游过程中如果游客提出超出招标方范围且产生费用的,由提出的游客自行承担费用,与招标方无关。
2、公司所有员工在旅游过程中的保险由中标方负责,并在出游前将保险缴纳证明交党工群团部确认,出现任何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中标方(旅行社或旅游公司)承担。
3、合同签订按照我公司的格式、要求进行签订。
4、请各投标方仔细阅读招标要求及线路等内容,若有不同意见,请在投标书中列明,否则一律视为同意;中标之后不得以任何原因提出异议,否则视为违约,并由投标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供中心
2024年6月25日